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发展条件;着力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区域发展活力;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使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发展目标。到 2020 年,老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得到破解,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有利于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方位开放合作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大幅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努力建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山川秀美的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三)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1. 铁路。重点加快川陕、川渝之间的铁路快速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西安-成都客运专线,规划建设广元-巴中铁路扩能改造、汉中-巴中-南充铁路、成都-南充-达州高速铁路,规划研究西安-重庆高速铁路等出川铁路新通道以及川东北城际铁路,研究建设区域内支线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成都铁路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2. 公路。加快推进绵阳至九寨沟、巴陕高速南江至川陕界、绵阳至西充、营山至达州、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等在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南充过境高速北段、南充至潼南、绵阳经苍溪至巴中、广元至平武等项目。加快镇巴至广安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建设。加快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结构。实施通村通畅、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和渡改桥等专项工程,扩大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五市人民政府)
3. 水运。推进广元港、南充港和达州港专业化码头建设,建成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完成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加快建设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及达州-广安段航运配套工程。(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4. 航空。建成巴中恩阳机场,迁建达州机场,改扩建南充高坪机场,加快推进阆中机场续建、广元盘龙机场改扩建,规划研究绵阳南郊机场搬迁。推进绵阳北川、三台、达州万源、南充南部、广元剑阁、巴中通江等通用机场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五市人民政府)
5. 水利。建成武引二期灌区、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红鱼洞水库及灌区、白岩滩水库等项目,加快建设土溪口水库、黄石盘水库、乐园水库等项目,加快推进亭子口灌区、固军水库、江家口水库、青峪口水库、草溪河水库等一批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实施一批小型水库、引提水、江河湖库连通等工程,加强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增强城乡供水和应急保障能力,提高水质达标率。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施嘉陵江、渠江、涪江等主要江河堤防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提高洪涝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水利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扶贫移民局,五市人民政府)
6. 能源。加快大型气田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天然气产能,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加强城镇天然气管网及专用储气设施建设改造,有序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能源。以城市新区和新建主干道为重点,合理规划和布局加油站、CNG、LNG 加气站和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加强电网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推进城市输配电网络建设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加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7. 信息。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到 2020 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98%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加快 4G 移动通信网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旅游景区景点全覆盖,完善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覆盖。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展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电子政务协同与信息交换、园区信息、综合物流信息、农产品信息等区域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支持企业将互联网应用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五市人民政府)
(四)构建特色优势产业体系
8. 天然气和石油化工。推动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和就地转化,科学布局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及下游产业链,打造集勘探开发、综合利用、精深加工于一体的天然气产业集群。支持达州建设国家天然气创新开发利用示范区。延伸石油精细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石化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9. 特色农业。加快有机、生态、富硒、无公害等特色农产品开发,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及国家地理保护标志、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申请和认证,建设一批粮油、畜禽、茶叶、水产、蚕桑、果蔬、林木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示范,构建一批科技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农业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市人民政府)
10. 中药材。加快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五倍子、金银花、川明参、柴胡、丹参、黄精、佛手、天麻、杜仲等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及加工,加快 GMP 认证工作,提高中药提取物的标准化水平,建设特色中药研发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五市人民政府)
11. 装备制造。大力培育精密齿轮、重型锻铸(造)件、特种机械配件等产业,重点开发物料输送设备、风机、水泵、油缸、电线电缆、变压器、建筑机械、航空零部件等产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制造,加快培育汽摩产业配套集群。(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五市人民政府)
12. 军民融合。加快实施一批军民融合科研和产业化项目,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核技术应用等军民融合产业,积极培育军民融合型企业,加快建设成都-绵阳-广元军民融合产业带。(牵头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13. 电子信息。积极发展数字家庭、北斗卫星导航、集成电路及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新型显示等产业,推动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五市人民政府)
14. 新材料。大力发展石墨材料、微玻纤维、玄武岩纤维、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战略前沿材料的研制和产业化进程。(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五市人民政府)
15. 轻纺服装。提升发展缫丝、织绸、家纺、服装、制鞋等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打造本土品牌,加快生产工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设一批丝绸、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重塑“中国绸都南充品牌”。(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五市人民政府)
16. 商贸物流。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开展“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商贸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围绕突出小城镇商贸特色、提升镇域流通产业服务功能,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功能完善的商贸镇。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纳入城镇化规划,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牵头单位: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五市人民政府)
17. 电子商务。营造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加强信用服务、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围绕优势产业打造交易和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县域电商、跨境电商。深入实施“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商示范、电商扶贫”四大工程,促进电子商务广泛运用,依托本土川丝、川茶、农副产品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本土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商务厅;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五市人民政府)
18. 科技服务。推进研发设计、信息资源、创业孵化、科技中介、科技金融、科技文化融合、检验检测等七大领域加快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市场企业主体,发展新兴服务业态。支持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牵头单位:科技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商务厅,五市人民政府)
19. 健康养生。积极发展养生养老、医疗保健服务业,培育营养保健、时尚健身、休闲体育、远程医疗等新兴服务业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打造秦巴生态森林康养服务业发展带。(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五市人民政府)
20. 红色文化。加强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扶持创作一批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繁荣红色文学、艺术、影视、音乐创作和传播。(牵头单位:文化厅;参加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五市人民政府)
21. 旅游。挖掘老区红色旅游资源,加快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大力发展“川陕苏区、伟人故里”红色旅游。推进三国历史文化、巴文化、民俗旅游品牌培育,构建以广元-南充-巴中-达州为核心的山地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山水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支持王坪烈士陵园、巴山大峡谷、光雾山、賨人谷-汉阙、米仓山等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支持唐家河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广元市、巴中市以及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旅游+体育” 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体育旅游景区、线路和赛事活动品牌。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创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建设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和特色旅游精品村寨。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客源互送、信息互通。(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扶贫移民局,五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2.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健全“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乡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贫困县县级领导班子考核办法,提高减贫成效在贫困县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强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五个一”帮扶机制,增强驻村帮扶全覆盖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强化扶贫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老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创新扶贫脱贫长效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理财收益扶贫等模式,努力帮助贫困群众增收。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以建档立卡工作成果为基础,搭建“四川爱心扶贫网”等扶贫信息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贫困县约束和退出机制,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评估认证制度。(牵头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23. 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全面落实脱贫攻坚“3+10”政策组合拳,大力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 17 个扶贫专项方案。结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实施,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用水、电网、危旧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千村文化扶贫行动各项任务,深入实施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工程。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就业培训,强化转移就业对接服务,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引导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合作。对老区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的 39.6 万农村贫困人口,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培育和扶持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土地调整、户口迁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政策,加快实行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衔接,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群提供兜底性保障。(牵头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4.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幼儿园,到 2020 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优化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中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深入实施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和专业。落实贫困边远地区教师待遇政策,推进师资交流合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五市人民政府)
25.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优化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每个县重点办好 1 至 2 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 所急救中心,每个乡镇办好 1 所卫生院,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 1 所卫生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 2.5 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合格乡村医生,为老区贫困县乡医疗机构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鼓励省内外三级甲等医院(含部队)与老区贫困县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监测和防控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五市人民政府)
26.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改造和乡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建设等工程,加强老区广播电视节目有线网络、无线数字化和直播卫星覆盖,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开展“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实施巴蜀优秀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地方性特色文化艺术保护与传承。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推动蜀道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推进翻山铰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乡镇、村社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牵头单位:文化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五市人民政府)
27. 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完善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立贫困地区与省内其他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和劳动用工制度,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吸引劳动者返乡就业创业。(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28.完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建立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支持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五市人民政府)
29. 构建科技服务体系。构建一批面向产业、服务经济、覆盖全面、功能综合的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有效应对贫困地区贫困户和各类经营主体技术和信息需求。加快推进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在革命老区的布局和建设,实施专家服务、技术供给、产业咨询和供销对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构建一批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到人。(牵头单位:科技厅;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供销社,五市人民政府)。
30. 加大优抚力度。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继续提高“三红” 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老区内已实施惠民殡葬等政策的市县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问题。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老区定向招募辅助人员。(牵头单位: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五市人民政府)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31. 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提升扩权强县改革,开展扩权强镇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县域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特大镇开展功能设置试点。支持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受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着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协作,增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创新行政管理、基础设施投融资、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扶贫移民局、省能源局,五市人民政府)
32. 提升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中欧班列等国际联运大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投资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别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合作载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扩区升级,加快培育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加快海关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建设,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和货物进出口监管场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投资促进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五市人民政府)
33. 深化区域合作。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合作,主动对接两江新区、天府新区、西咸新区,探索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健全产业转移承接和联合招商引资机制,建设一批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和承接平台。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推动产业分工协作,支持发达地区与老区贫困县合作建设飞地园区。加强跨行政区旅游合作,共同打造红色文化和三国文化旅游,推进三国文化旅游、嘉陵江山水人文旅游、秦巴南国冰雪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探索共建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积极创建秦岭-大巴山国家公园。建立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区域联动机制。深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合作,促进区域公共服务资源对接共享。(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投资促进局,五市人民政府)
(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34. 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推进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有序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建设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开展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完善城际交通网络,加强城镇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管理设施建设改造,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轨道交通,加快实现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强供电、供排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大森林、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提高城市生态承载力。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五市人民政府)
35. 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积极推进县城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中小城市,推进南部县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中心城市近郊县、经济强县、资源富集县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壮大主导产业,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支持条件较好、具有特色资源的小城镇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一批旅游休闲型、现代农业型、商贸物流型、加工制造型、文化创意型、科技教育型特色小镇。积极推进撤乡设镇,完善偏远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着力打造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五市人民政府)
36.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绵阳市、达州市和阆中市、南江县等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保障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城乡公路联网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推动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周边乡村延伸。加快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产权等要素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能源局、省金融工作局、省体育局,五市人民政府)
37.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加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完善县域村庄布局,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加强村庄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风貌,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加快建设“巴山新居”,保护传统村落,发展特色民居。完善乡村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安全保障的综合配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推行“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等多种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和改厕力度,建设富有地域民俗特色和现代气息的幸福美丽新村。(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省扶贫移民局,五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8. 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秦岭-大巴山和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生态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及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湿地恢复、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快建设秦巴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推进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广元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广元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示范和西充县、南江县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五市人民政府)
39.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机动车、燃煤等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煤炭清洁利用。加强嘉陵江、渠江、涪江、州河、巴河及其支流等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湖库、良好水体水质监测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严格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开展耕地土壤区域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种养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重金属减排及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五市人民政府)
40.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低碳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推进达州经开区等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南充和绵阳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广元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绵阳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五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政策
(十)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老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妥善处理老区县乡村公益性债务。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财政厅;参加单位:省级相关部门)
(十一)金融政策。继续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赋予老区县支行合理的信贷业务权限,引导各商业银行总行在信贷资源、授权授信、人才等方面对老区倾斜和持续支持,将信贷资源向老区倾斜。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持老区积极稳妥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各类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在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加大对地方法人机构政策倾斜。支持老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挂牌上市融资。鼓励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及收益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实施保费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金融工作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五市人民政府)
(十二)投资政策。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等方面对老区给予倾斜支持。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向老区倾斜。中央和省在贫困地区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提高有关专项资金投资补助标准。通过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 PPP 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财政厅,五市人民政府)
(十三)土地政策。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老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申报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全国统筹试点区域。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后进入城镇居住、安置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计划的,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实行专项安排、应保尽保。支持老区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支持在老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厅;参加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十四)资源开发政策。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提高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鼓励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增加资源地天然气地方留存指标以及鼓励在老区开发天然气的中央企业等非当地企业在开发地就地注册成立公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国税局)
(十五)生态补偿政策。积极争取将老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研究建立水污染防治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激励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交界断面的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实行水环境横向生态补偿。争取国家建立开发企业对资源地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天然气开发企业开征生态环境建设补偿费,用于资源地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移民安置。在老区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五市人民政府)
(十六)帮扶政策。争取国家建立发达省份同老区对口帮扶机制,对口帮扶省份组织经济强县与老区贫困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研究建立省内发达市、县以及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老区贫困县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扶贫移民局;参加单位:五市人民政府)
(十七)干部人才政策。建立特殊激励机制,采取高定工资级别、发放岗位津贴、设立服务年限奖等方式,鼓励优秀人才扎根革命老区。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推荐和选拔中,对老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推荐老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老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建设补助。组织院士专家到老区开展科技服务,选派专家到老区担任科技副职。积极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东部发达地区进一步加大与秦巴山区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老区贫困村和治理薄弱村挂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到老区投资兴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老区工作,增加老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名额。(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教育厅、科技厅,五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成立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滚动项目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老区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困难。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五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制订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召开规划实施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