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到2014年年底前。主要是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并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确定“十三五”规划体系并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重大项目筛选论证工作和建言献策活动;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研究起草需纳入国家、省规划的重要内容等。
第二阶段,从2015年年初到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前。主要是确定“十三五”总体规划并向主管部门汇报,起草形成总体规划纲要框架,初步完成重大项目筛选、论证工作,整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重点专项规划等。
第三阶段,2015年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后到2016年年初人代会前。主要是研究起草“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并做好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交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编制和衔接工作。